为进一步充实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设计院”)专业人才队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人才交流,进一步激发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动力与活力,现对公司市政专业的相关岗位进行公开招聘,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1.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爱岗敬业、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上的能力和沟通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素养。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设计行业从业十年及以上;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检查、面试、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省设计院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具体程序如下:
参加招聘人员根据岗位报名要求,填写《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附件2),并将本人签字的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任职资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所有应聘者需认真填写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通过审查简历、报名材料等方式,对应聘者的从业经历、任职条件等基本情况做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并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另行通知。
采取面试初试(含性格测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公开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初面、复面的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经集团批复后依据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并与省设计院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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