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正全国监理工程师工作资格考试根底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纲要的告诉,具体的细节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宅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决定将《全国监理工程师工作资格考试纲要》(根底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修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特此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