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青秀区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青秀区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年1月25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青秀区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青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工程费为60万元(含60万元)~400万元(不含400万)的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品质衡量准则一定要符合现行国家、自治区、市及行业有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A分标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公司;②B分标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公司;③C分标具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公司;④D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公司;⑤E分标具备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1月25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或投标人自送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快递或投标人自送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将签收的投标文件统一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方式或邮箱告知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联系方式或邮箱的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查看邮箱。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设备部,收件人:雷芳莉,联系方式:。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线、“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线、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没办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近三年曾被自治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电网公司、交通行政主任部门、水行政主任部门等单位暂停投标且在暂停期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网上公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的流程中遇上问题或者需要技术上的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